此属饮家,当治其饮,不可以为渴家,治其渴也。若分而言之,则自入喜焦,病生心也;入脾喜香,病生脾也;入肾喜腐,病生肾也;入肺喜腥,病生肺也;入肝喜臊,病生肝也。
『抱朴子』云:犀食百草及众木之棘。稠浊为痰,阳之盛也;稀清为饮,阴之盛也。
弦,饮脉也,非虚脉也,病吐者若见之,则为胃气无余也。详见『伤寒论·少阳篇』内,不复释。
脉伏腹大,小便不利,里水已成,故可下之。以上诸证皆属肌表,故当发汗,汗出乃愈也。
既曰诸疾痛,则寒、热、虚、实、气、食等邪,皆令腹痛,岂能以此一方概治诸疾痛耶?久病色脉俱夺,则正已衰而邪方盛也。
程林曰:此有症病而怀胎者,虽有漏血不止,皆症痼之为害,非胎动胎漏之证,下其症痼,妊娠自安。诸黄家病,谓一切黄家病也。